創新服務平臺優惠政策
創新服務平臺優惠政策
依托山東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享受山東省創新劵補貼政策(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山東省財政廳聯合制定的《山東省創新劵使用管理辦法》魯科字【2019】66號)
可享優惠的企業包括:中小微企業和創業(創客)團隊
●中小微企業
1. 注冊地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具有健全的財務機構,管理規范,無不良誠信記錄;
2. 與開展合作的科技服務機構之間無任何隸屬、共建、相互參股等關聯關系。
●創業(創客)團隊
1. 不具備法人資格,還未注冊企業;
2. 入駐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專業化眾創空間和大學科技園等創新創業孵化載體;
3. 創新項目需具有產品研發及成果轉化所需的檢測、試驗、分析等研發工作。
利用“線上線下融合”的創新發展模式,助力于企業創新驅動發展,促進科研成果轉化。
對使用共享科研設施與儀器開展科技創新相關的檢測、試驗、分析、合作研發、委托研發、研發設計、 標準制定等活動給予補助。
給予棗莊、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等6市和省財政直管縣的使用方60%的補助;給予其他地區40%的補助;
同一企業或團隊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